美华人工作近一周雇主不付工资 律师:可举报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7-12-06 10:32:00

中新网12月6日电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纽约布鲁克林的李先生刚从大学毕业,到班森赫斯特(Bensonhurst)一家诊所打工。工作4天半后,雇主突然通知他,几天的工作属于实习,不会付工资,但愿意向他提供有薪工作的机会。律师12月4日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即使是实习,雇主也应该按照纽约州的最低工资向员工付薪。

李先生12月4日前往美国亚裔社团联合总会的法律咨询处求助。他表示,自己刚从大学毕业不久,通过招工广告找到班森赫斯特一家诊所,11月中旬开始从事文案整理等工作。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4天半后,诊所老板向李先生表示,之前的工作均属于实习,不会付工资,但接下来他可继续工作且有薪资。

对此,李先生感到十分不满,认为自己找的是全职工作,不是实习。即使是实习或试用,也应该以纽约州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资。按照每小时11美元的最低工资,过去近1周,该诊所应至少付薪资440美元。李先生因此拒绝继续在该诊所工作,并询问律师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表示,即使是实习,雇主也应向员工付最低工资。根据法律规定,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2月30日期间,纽约市拥有11名以上员工的公司,需付员工至少每小时11美元的工资;10名及以下员工的公司,需付员工每小时10.5美元。长岛和威斯特彻斯特县(Westchester County)的最低时薪为10美元,纽约州其他地区为9.7美元。纽约市快餐业员工的最低工资为每小时12美元,纽约州其他地区为10.75美元。

律师指出,实习与全职工作的区别为雇主是否向员工提供了教育及成长机会。如果在工作中,受益方仅是雇主,不可以定为实习。在员工工作前,需将所有的基本条例向员工明确解释,包括工作种类、要求、薪资等,并在文件中落实。因此,李先生可聘请律师,控告该诊所,或直接向州劳工厅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