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6月12日电(沈洋) 女性在职场中遭遇性别歧视的情况并不少见,不过,遭遇这种情况时,女性员工可以选择通过法律等正当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据澳大利亚媒体报道,日前,美国纽约一家公司的一名女性销售主管遭解雇后被裁决应获得4000万美元(约合2.7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赔偿数额之所以这么高,是因为仲裁庭认为公司开除她并非出于正当理由,而是由于对她存在性别歧视。
这位因性别歧视而被解雇的女性名叫亚力克西丝•伯杰,今年32岁。但解雇她的公司声称,伯杰此前工作表现糟糕,还曾因对其他员工举止粗鲁而受罚。该公司以“行为不专业”为由将伯杰列入“绩效改进计划”,却并没有给出她“行为不专业”的具体例证。据信,公司里的其他员工不满伯杰拿到上百万的薪水,也不满她与该公司执行主席有私交。
纽约市仲裁员祖德•比利•克罗姆巴罗(Jude Billie Colombaro)不同意该公司的主张,并认为伯杰被辞退的诱因是性别歧视。她表示,公司的安排不仅阴险,且充满恶意,极具羞辱性,造成的结果剥夺了伯杰的佣金、奖金、股权以及她的职位、生计和尊严。
在为期7天的听证会上,伯杰被指在此前的工作中“过于情绪化”、“太敏感”、“苛刻”以及“恃强凌弱”。然而,她本人声称这些指控属于双重标准,男性在职场中有相似的行为就不会对自身造成影响。伯杰还表示,她的一名同事还经常对她的性取向说三道四,并对她和她的同性伴侣出言不逊。
不过,解雇伯杰的公司在一份声明中称:“14年来,公司一直致力于为我们的员工提供充分、平等的机会,这是我们文化的核心。亚历克西丝是公司创始人的密友,是整个公司中薪酬最高的主管人员。我们认为,这项裁决明显无视纽约法律,至少要被撤销。我们期待着在后续的法律文件中讲述事情的原委。”
(编辑:党超峰 高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