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2月19日讯(记者 金慧慧)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12月19日至12月25日在北京举行。本次常委会会议对《环境保护税法(草案)》进行二审。
草案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半征收环境保护税。
有的常委会委员和地方、部门、企业提出,应当根据减排的幅度确立更多档次的税收减免,以便更好激励企业减排,实践中一些地方已经根据减排幅度实行了排污费多档减免政策。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增加一档税收减免的规定,将上述规定修改为,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