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网站消息,5月6日记者了解到,当前湖北省启动了为期7个月的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源、资产)专项治理。
据了解,2015年,湖北开展农民负担大检查,查处涉及问题资金3650.86万元,处分338人。其中:村级财务管理混乱、招待费超规定、集体资金体外循环、随意发放津补贴、集体资产违规处置等,都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造成的。
湖北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戴贵洲表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治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学一做”的必然要求,也是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有力抓手。
目前全省涉农乡镇全部建立了“三资”监管代理服务中心,26411个村与“三资”监管中心签署了委托代理协议,实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覆盖面达到99.8%,
但从各地实际来看,仍然存在一些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够,人员配备不够;“三资”监管缺位;干部搞暗箱操作等问题。
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此次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从2016年4月开始,至10月中旬基本结束。
治理范围和对象包括:全省县、乡、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单位及党员干部,主要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清查的重点是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重点清理整治5个方面,即:“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的问题、集体资金管理违规问题、集体资产管理违规问题、集体资源管理违规问题、集体“三资”民主管理违规问题。
要通过清理整治和全面整改,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的矛盾和信访问题要有效化解;违反农村集体“三资”规定的问题要切实解决;以农村会计委托代理为核心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要更加健全;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监管平台为重点的体制机制要充分发挥作用;基层贪腐干部要依纪依法得到处理,使农民群众真正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