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取消三项外汇限制

来源:驻乌克兰经商参处
2016-05-09 14:56:00

  乌克兰通讯社5月6日援引国家银行网站消息,国家银行继续逐步临时外汇管制。“乌克兰国家银行继续逐步取消2014-2015年为稳定信贷和外汇市场局势而实施的临时反危机措施。国家银行董事会2016年5月5日以第308号决议——‘关于乌克兰国家银行部分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修订’取消了一系列现行限制。”

  ——取消在乌外国投资类资金强制售汇;

  ——缩短被授权银行根据客户委托以卢布资金购买外汇的预订期限。“此前银行在预订期(T+3)后不早于第四个工作日方可为客户购买外汇。现在开始此类购汇可以更快——从第三个工作日开始(T+2)。同样缩短预订期的还有非居民银行代理帐户的格里夫纳资金转账业务,此类操作仍按要求在指定期限内得到国家银行确认以防止非生产性资本外流,但开始采用T+2模式。

  ——对2015年1月 1日前签定、发生债务人和/或债权人责任变更的合同,取消为进口产品设置的购汇禁令;对通过在被授权银行开设的非居民银行代理账户向非居民转帐格里夫纳资金,也同时取消购汇禁令。

  国家银行表示,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增加对乌外国投资,并在外经活动不影响外汇市场平衡的情况下改善经济核算条件。

  修订案于2016年5月1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