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出访专家谈”: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体现大国担当

作者:田慧芳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5-12-01 15:29:47

“习主席出访专家谈”: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  体现大国担当

11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黎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重要讲话。(图片来源: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中国日报网12月1日电(田慧芳) 作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参与者,中国正在为全球目标的实现做出应有的努力。2015年11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巴黎气候大会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积极传递了中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理念和主张:

其一,气候协议要引领人类社会走向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之路。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全球事业,源于全球气候变化的不可逆性以及能源资源的不可再生性,其本质是实现能源资源的高效利用,降低碳排放,有效控制大气温室气体浓度上升;同时寻找新的可替代清洁能源,实现经济清洁、绿色、循环发展。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使国际社会联结成为最广泛的命运共同体。各国政府需要紧密合作,同时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推动全球气候治理机制改革、提高治理效率、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方向和指导。

第二,低碳之路不应以经济萧条为代价,而应当与长期繁荣相伴。应对气候变化要尊重历史责任,同时兼顾各国发展阶段和国情。这就要求必须坚持《公约》的根本地位不动摇,坚持公约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发达国家兑现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承诺,是实现全球气候治理目标的根本保障。发展中国家的贡献需要符合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和要求。以中国为例,中国目前正处于依靠要素效率提高和产业结构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阶段,控排是中国的不二选择,但这一目标的实现要充分考虑中国还处于碳密度最高的后工业社会发展阶段,充分考虑中国低碳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融资存在巨大瓶颈的现实。

第三,应对气候变化中国责无旁贷。作为G20的重要成员国和77国的重要代表,中国一直积极主动承担国际责任。一方面,通过G20、金砖合作机制、APEC、中美、中欧、中法对话等平台,加强与欧美等国在“共区原则”、减缓、适应、资金、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等方面的沟通与合作,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另一方面,以身作则扩大与南方国家的贸易和投资合作,加大对较不发达国家和岛国的资金与技术输出力度,并捐助200亿元人民币建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第四,中国有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和信心。绿色梦是中国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15年6月,中国向UNFCCC提交了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文件,明确提出2030年为排放峰值年,并实现到2030年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60%至65%,非化石能源比重提高到20%左右,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等“一揽子”计划。中国国内一系列能源和气候政策也紧锣密鼓的出台,见证了中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从态度到行动的积极变化。“十二五”期间,中国大力推进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提高能效,发展绿色低碳技术。截止到2014年年底,中国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11.2%,基本实现规划中的11.4%的目标;碳排放强度比2010年累计下降15.8%,已经完成了规划目标(下降17%)的93%。中国已经成为世界节能和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第一大国。2015年新出台的“十三五”规划建议首次把绿色发展作为重要的五年规划目标。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法草案起草工作也已经启动并取得积极进展。可以预见,应对气候变化将是中国未来五年的重要内容。

气候变化的事实和恶劣影响正在逐步呈现在人类面前。在一定时段内,将大气二氧化碳浓度控制在某个适当的水平之内,已成为全球政治共识。国际气候治理不仅是个特殊的环境议题,也是全人类发展议程在新的全球战略格局下的延伸: 主题依然是发展,但增加了环境空间这一约束条件。国际气候进程也因此成为影响全球最深刻、最广泛的多边进程之一。2015年是这一进程的关键节点,巴黎气候大会将继《京都议定书》后,再次签署一份新的对所有缔约方具有约束力的后2020国际气候协定。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目的是塑造更为公正、合理、开放、透明与包容的全球治理新秩序,同时服务于国内发展要求。我们相信,2015年的巴黎气候协议仅仅是未来国际气候进程的起点。中国,作为一个在治理制度创新领域有着丰富经验,奉行“言必信,行必果”传统的国家,有愿望也有能力为全球气候治理发出中国声音,做出中国贡献。(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全球治理室副主任、副研究员 田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