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对国际毒品威胁加剧深表关切,认为这对国际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构成严峻挑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
二、成员国表示,坚决支持维护和巩固以联合国三大禁毒公约为基础、由联合国发挥中心协调作用的现行国际麻醉品监管体系,一贯反对任何破坏现有国际禁毒体系的企图。
三、成员国认为,各国在综合平衡、广泛且责任共担原则基础上,共同努力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国际毒品问题极为重要,以进一步消除全球毒品生产,包括铲除毒品原植物种植及其生产加工,建立应对新型合成毒品及其他新精神活性药物的有效法律体系,并加强吸毒人员康复领域合作,有效减少毒品需求。
四、成员国对阿富汗规模巨大的毒品生产表示担忧,认为这对阿富汗以及其他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造成威胁。鉴此,各方愿在双边及多边框架下合作应对毒品威胁,促进国际社会共同努力解决该问题。
五、成员国强调,将以上合组织成员国举行的合作打击非法贩运毒品活动成果为基础,在2016年联合国毒品问题特别联大会议上奉行共同立场。
2015年7月10日于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