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6月24日北京电(记者 张陨璧 迟珺) 6月24日,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例行记者会上就《〈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批准工作进展答记者问,表示中方已完成议定书的批准工作。
有记者问:去年5月,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大使作为政府代表签署了《〈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请问目前该议定书的批准工作进展如何?
陆慷表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4月审议批准了《〈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近日,习近平主席已签署有关批准书。至此中方已完成议定书的批准工作,将于近日通过外交渠道向条约存约国吉尔吉斯斯坦交存批准书。
陆慷说:“中国政府一贯尊重和支持无核武器国家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通过自愿协商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或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陆慷表示,中方签署并批准上述议定书,充分显示了中方在无核武器区问题上政策的一贯性,也是中方支持国际核不扩散与核裁军的重要举措。中方愿与各方一道,为在世界范围内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目标共同努力。
(编辑:程尔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