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者逃不过法律制裁 抹黑军队者须收手

作者:铁均 来源:中国军网
2015-04-05 12:34:35

近日,湖南宁乡籍网民洪某以“风语者—阿军”的虚拟名字,在微博上捏造散布“海军多名领导被军纪委审查”的谣言,对军队声誉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该案是继网络“红人”“秦火火”诽谤、寻衅滋事案后,又一个引起大众强烈反响的网络谣言案件。

该案能在短短几天内就被查实处理足以说明,网络空间虽是虚拟社会,但绝不是某个人的“自留地”,任何人都不能成为大闹天空的孙悟空。个人网络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的约束。无论你是谁,无论你躲得多远,在网络空间造谣惑众同样要在现实生活中付出法律代价。

我们已经进入网络时代。网络世界里没有面对面的尴尬与顾忌,谣言流传的广度与速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特别是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崛起,在给我们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造谣诽谤等行为的散播滋生了新的土壤,使谣言“插上了翅膀”,传播速度更快,影响范围更广,辟谣难度更大,因而诱发个别人出于种种目的,抱着“匿名化”、“避风港”的侥幸心态,在网上编造传播谣言,兴风作浪,扰乱人心。如果任其横行,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诚信,甚至损害国家形象。

这起网络造谣事件的处理显示了法治对维护网络空间健康环境的重要作用。我们的社会是法治的社会,网络虽是虚拟社会,但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密不可分,直接关系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网络虚拟社会同样需要法治。维护网络的法治就是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社会公正,维护人的基本权益。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网络信息传播的法律法规,这是维护网络世界健康环境的基本遵循,所有网民都应遵守。法律底线是每个公民应该坚守的底线,当然也是网民应该坚守的底线。这起网络谣言制造者,为了博取公众“眼球”,以捏造的方式在自媒体上进行传播,触碰了法律底线,侵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应该受到法律制裁。这起事件警醒我们,网民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上网,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

这起网络造谣事件表明,网络造谣不是网络反腐,网络监督也不可能通过造谣传谣的方式实现。社会大众对于贪污腐败、分配不公、公权滥用等现象深恶痛绝,网络造谣正是利用这种社会心理,捏造、扭曲相关事件,误导公众。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舆论监督权,近几年的反腐实践也证明网络空间是反腐举报的重要途径。但是,只有确保信息真实性,才会使网络成为反腐前沿阵地,网络反腐才能达到效果。网络反腐和造谣传谣是有本质区别的,网络反腐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网络造谣却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如果假借反腐传播谣言,不仅不利于反腐,而且也会因扰乱网络环境,扰乱社会环境。

这起事件也已证明,网络造谣不是行使公民言论自由权,打击网络谣言不会损害公民言论自由权。网络谣言与言论自由的界限非常清晰,谣言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打击网络谣言是为了保护公民不受违法不良信息的侵害,从本质上也是保障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另一种体现。这起网络造谣事件查处结果公布后,得到了网民的广泛支持。有网民表示,网络是公民表达权合法行使的重要场所,法律在保护公民表达自由基础上,也明确了相关界限,即“七条底线”。这些底线既是公民网络表达自由的底线,也是法律治理网络公共环境的底线,需要包括全体网民共同遵守。

环顾世界,打击网络造谣没有“法外之地”。韩国警方对网络传闻和恶意回帖定期进行集中治理,对经常性、恶意性回帖发布者实施拘捕调查。在日本,制造网络谣言的人可能被判处三年监禁和罚款。新加坡造谣者会面临诽谤罪的起诉。最近,一名满16岁的新加坡男学生被疑制作了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去世的假公告,目前正在接受警方的调查。如果事实成立,将面临不超过5万新元的罚款,或10年以内的监禁,或者两者兼施。至于美国,对网络造谣者也不手软,一女子因网上发表造谣文章被判罚1130万美元。

这起网络造谣事件看起来是海军中了枪,其实这只是军队遭受网络造谣侵害案之一。军队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了保家卫国、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和提高能打仗、打胜仗的准备工作中,无暇他顾。他们希望谣言止于真相,更希望那些热衷于给军队泼脏水吐唾沫的网络造谣者自己收手。

法治时代,依法治国。治理网络谣言意义重大。只有对造谣者依法追责,才能消除网络谣言这个“毒瘤”,才能打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社会才能健康发展。

网络虽然虚拟,但绝不会成为“法外之地”。我们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