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最新规定,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可以不必再穿囚服。(资料图)
中国日报网3月4日电(信莲) 日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最新规定,刑事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可以不必再穿囚服。对此,俄罗斯卫星网3月3日发表评论称,这一举措说明中国法律至上得到加强,这符合习近平有关依法治国的方针。
报道称,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薄熙来受审时只穿了一件没扎领带的白色衬衣和一条黑色裤子,这没有逃过网友们的视线。他没有穿带有编号和监狱名称的囚服,打破了出庭受审必穿囚服的惯例。当时中国网友就为什么突然给予腐败高官这样的特殊“待遇”展开了热议。
其实,中国没有一条法律规定在出庭时必穿囚服,只是穿囚服已成了惯例。但是正如许多中国法律工作者指出的那样,这一惯例并不与具体的法律条文相矛盾,而是有违无罪推定这一总的原则,即被告人在没判决之前,应被认为是无罪的。相应地,公安司法部门就不能强迫其把便装换成囚服。
还在2013年12月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就曾表示过,最高院已明确要求不允许有剃光头、穿号服的做法。但当时没有就这个问题出台任何官方文件,下级法院照样自主行动。现在对这个问题有了完全明确的规定。
这里有两点很重要。第一,出现了明确的法律文件,整个司法系统将有规可循。第二,不再要求身穿令人屈辱的囚服出庭受审,是基于无罪推定的原则和对人权的尊重。不久前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也体现了同样的精神。这些措施的目的就是要让行使权利的制度体系更加透明,更易让百姓理解接受,杜绝检察和司法机关中的滥用职权现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必须全面推进法院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选拔法官。同时强调,应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他人和组织不应干预法院工作。如果说解决取消出庭时必穿囚服的问题还比较容易的话,那么上述目标的实现则还需要多年的辛勤工作。这符合习近平“四个全面”政策之一的“全面依法治国”方针。想要在此项方针的实施中取得成功,中国政府领导者必须加倍努力、作出非同寻常的决定。
(编辑:张同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