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5日,“勿忘国耻 圆梦中华”纪念抗战胜利69周年活动在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重庆大轰炸惨案遗址前举行。重庆大轰炸幸存者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近500人参加纪念活动。(图片来源:新华社)
中国日报网2月26日电(张同彤) 综合日本媒体报道,当地时间2月25日,“重庆大轰炸”民间索赔案一审结果在东京地方法院宣判。法官河合芳光代替审判长村田齐志宣读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布188名原告败诉。原告团长粟遠奎表示将提起上诉。
据悉,原告“重庆大轰炸”受害者及其家属共计188人,在2006-2009年,分4次提起诉讼,状告日本政府在抗日战争期间“违反国际法,对重庆无辜平民发起空袭”,要求日本政府进行谢罪并赔偿每人1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3万元)。
对此,东京地方法院承认侵华日军对重庆市以及四川省各地手无寸铁的平民进行轰炸的行为违反国际法,但是不认可原告基于国际法等要求日本政府进行道歉和赔偿的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一出,原告粟远奎在东京地方法院门前表示,此次判决不公正,今后将上诉,直至日本政府道歉并赔偿。
1938年2月至1943年8月,侵华日军出动飞机9513架次,空袭重庆200余次,投放包括细菌弹在内的各类炸弹2.16万枚,炸死1.19万人,炸伤1.41万人,炸毁房屋1.76万幢,史称“重庆大轰炸”。
“重庆大轰炸”诉讼案包括“成都轰炸”“乐山轰炸”“自贡轰炸”和“松潘轰炸”。2006年10月25日,东京地方法院第一次就“重庆大轰炸”诉讼案进行法庭陈述。
(编辑:小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