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11月21日电(信莲)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有关在日朝鲜人总联合会(朝鲜总联)中央总部土地及建筑拍卖一事,21日东京地方法院确认了以22.1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2亿元)中标的香川县高松市房地产企业“丸中控股”已完成付款手续。朝鲜总联总部的所有权已转移至丸中控股名下。
丸中称“购置是投资目的”,表示会要求朝鲜总联让出土地和建筑。然而由于朝鲜与日本没有邦交,朝鲜总联中央总部事实上发挥着大使馆作用,因此是否答应尽早让出尚未可知。
据悉,若朝鲜总联方面不同意离开,丸中可以向东京地方法院申请“转让命令”。该命令如获批准,也有可能由法院强制执行。
朝鲜总联中央总部位于东京都千代田区的繁华地段,占地面积约2387平方米,建筑包括地上10层和地下2层。朝鲜总联本部大厦的土地和建筑,登记在“朝鲜中央会馆管理公司”名下。该公司欠下了RCC产权整理回收机构627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8亿元)的债务。RCC与东京朝鲜中央会馆管理公司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上诉。东京地方法院于2012年裁定,对朝鲜总联进行公开竞拍。
在日朝鲜人总联合会,是一个位于日本的朝鲜人组织。由于朝鲜与日本并没有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此组织事实上承担着维持日朝关系的外交机构的角色。
(编辑:刘世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