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多边博弈与单边挑衅:探究美国炒作互联网安全议题的动因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3-03-04 17:48:11

迄今,在互联网治理尤其是互联网安全方面,美国共发起两轮针对中国的舆论攻击。第一轮攻势发生于2010年初,美国谷歌公司罔顾中国用户的利益,以黑客攻击为借口,采用两步走的策略,首先在1月12日宣布“考虑退出中国”,然后在3月22日宣布“正式退出中国”。期间,2010年1月21日,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新闻博物馆发表“互联网自由讲话”,将这一轮舆论攻势推向高潮,仅英国《卫报》就在一个月内刊发了一百多篇报道,堪比其对伊拉克战争的报道数量。

第二轮攻势发生于2013年初,美国曼迪昂特网络安全公司发布报告,号称经过为期七年的努力,追踪到位于上海浦东的中国网络间谍组织。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曼迪昂(Kevin Mandia)在退休前曾任五角大楼网络安全调查员。这份报告发布的时间是2月19日,跟一周前奥巴马国情咨文报告相互呼应,奥巴马在国情咨文报告中要求美国议会加强立法,重视网络安全,表示 “外国及外企”偷窃美国企业信息,并破坏电网、金融体系以及航空运输。曼迪昂特报告也为美国政府的后续行动铺路搭桥,报告发布之后仅一天,美国政府便即发布抵制网络盗窃计划,保护美国公司知识产权。这一轮攻势掀起了商业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热潮。

众人皆知,网络安全等诸多跟互联网相关的议题均带有跨国多边的特点,本应由世界各国以及政府、市场、民间各方利益主体共同商讨解决之道,这也是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基本原则,那么,这些问题为何以及如何蜕变成为美国各方利益主体针对中国的单边挑衅,变成美国抨击中国的舆论战?只有解答了这个问题,才能看清美国制造并炒作互联网安全议题的真正用意,曼迪昂特报告只是一个烟幕弹。本文拓宽视角,首先回顾了2003年-2005年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以来在互联网治理方面发生的多边博弈,然后结合眼下美国的政治经济现状,指出美国发起针对中国的这两轮攻势的真正目的是为了维护其在互联网治理领域的世界垄断地位。

黑客议题发源于这个问题对于网络安全与社会秩序的重要性,需要世界各国与社会各界展开心平气和的讨论,美国通过自身的话语主导地位将这个议题冲突化、戏剧化,是为了维护自身对互联网资源的垄断利益。在2003年与2005年举行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上,各国主要在两个互联网治理问题上存在争议:(1)互联网治理(推广为信息社会建设)应该由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2)是否应该继续由当时隶属于美国商务部的ICANN(全称为“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进行互联网顶级域名管理?以中国、巴西、印度、南非为首的发展中国家与美国存在的分歧最大。当峰会的第一次筹备会议在2002年召开时,这些国家希望取缔ICANN的管理权,将全球互联网治理纳入联合国体系,并支持政府在互联网治理和信息社会建设方面的主导作用。

世界各国均对美国独霸互联网核心资源心存芥蒂。具体来说,巴西对美国的挑战主要体现在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现行国际条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倾向于保护跨国公司的商业利益。美国认为已有机制已经足够完善,不应在峰会上讨论知识产权议题。巴西认为,必须讨论知识产权议题,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开源代码软件,还应该鼓励普及免费公共软件。这跟微软等跨国公司的利益直接相悖。在网络时代的言论自由议题上,美国要求只引述《人权宣言》第19条(强调自由),中国与77国集团要求同时引述第29条(强调责任)。

欧盟此时并没有置身事外。要建立一个“eu”域名,却需要美国商务部的批准,这让欧盟无法忍受。欧盟挑战美国的方式非常巧妙,它以调停中国和美国之间的争议为名,提出互联网治理的“新合作模式”。新合作模式也可以称作“政府-市场合作模式”,即政府负责指定互联网治理的总体原则,市场负责互联网的日常运作,这可以弥合政府主导论和市场主导论之间的中美立场差异。2005年9月,在针对突尼斯峰会而召开的第三次预备会议上,欧盟提出自己的建议,引起美国的震怒。美国认为,欧盟的提议有可能导致某个国际政府间机构的诞生,取代ICANN对互联网进行管理,因为所谓总体原则与日常管理之间的界限很模糊。时任美国国务卿赖斯(Condoleeza Rice)与美国商务部长古铁雷斯(Carlos M Gutierrez)联名向欧盟轮值主席英国外交部长斯特劳(Jack Straw)写信,希望欧盟撤消此项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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