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卫队的驱逐舰
【《日本经济新闻》2月16日社论】题:是为行使集体自卫权开辟道路的时刻了
亚洲安全形势日益严峻。日本在考虑如何保卫本国利益时,集体自卫权问题是无法回避的。
安倍在第一次担任首相期间,曾设立讨论有关安全保障法律基础的相关恳谈会。这次安倍首相上台后,有关恳谈会恢复了活动,据说恳谈会将讨论集体自卫权问题。
所谓集体自卫权即日本的同盟国遭到攻击时,即使日本本身没有受到攻击,也可将攻击行为视作对本国的攻击,而进行反击的权利。
日本虽然拥有这个权利,但从宪法的解释上,却不能行使这个权利。在日美安全合作和自卫队的国际贡献方面,宪法解释起到了很大的制约作用。
目前日本周边存在许多安全上的麻烦。朝鲜加速研制核武器和导弹技术,不断进行挑衅。在尖阁诸岛问题上,中国的攻势也没有间断过。
为应对这些危机,日本必须加强同美国和其他友好国家的安全合作。日本应该为集体自卫权的行使开辟道路。安全保障恳谈会2008年开始讨论集体自卫权问题。当时恳谈会曾主张,当弹道导弹有可能射向美国或是在公海上联合行动的美军舰船受到攻击时,日本应该行使集体自卫权,对上述攻击作出反应。
我们认为,这个建议是妥当的。日本的防卫严重依赖美国,如果联合行动的美军受到攻击,而日本的自卫队却以宪法的限制为理由袖手旁观,那不仅会导致日美同盟破裂,日本还将遭到国际社会的人道主义批判。
有关集体自卫权的适用范围、行使集体自卫权的程序、国会的参与等也必须在法律上予以界定。
(来源:新华国际 编辑:王琦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