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为了维护自身声誉,谷歌公司当地时间6月18日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为由,要求美国秘密的外国情报监视法庭放松长期以来的封口令。谷歌称,根据宪法,它有权公布被迫向政府提供的信息。
美国政府代号为“棱镜”的计划最近为媒体揭露,美国官方与涉案公司之间出现裂痕,这些公司一方面不敢擅自披露政府定为最高机密的信息,一方面力图让用户放心。
谷歌这次高调的司法行动可能有助其树立积极抵制政府监视的形象,如果胜诉将支持谷歌的宣传:政府的监视要求范围有限,受到影响的用户人数只占很小比例。
在谷歌6月18日采取非同寻常的司法行动发生之前,美国联邦官员与包括谷歌在内的几家技术公司进行过多日集中磋商,讨论哪些可以公布。
谷歌要求允许它公布监视法庭对它提出的要求数量和受影响账号的数量。长期以来,谷歌一直报告美国政府和其他国家政府的数据要求,但不包括监视法庭的要求。
脸谱、微软和雅虎近些天已得到联邦政府的批准,将监视法庭的要求包含在他们从联邦、州和当地政府机构接受的要求总量内。但谷歌拒绝了这个方式,因为它认为这太不精确,不利于帮助其用户确切地理解该公司与联邦监视活动合作的范围。
谷歌在6月18日发表的一份声明中说,“把国家安全要求与刑事要求混为一谈——正像有些公司已经获准去做的——对我们的用户而言将是一种后退。”
在各家公司中,监视法庭提出的数据要求通常只有几名雇员知情。无论是在公司内部、还是对外公开讨论这些要求都违反联邦法律。
但即使谷歌被准许讲出它接受过监视法庭多少次要求,这一信息可能也不会为
“棱镜”计划提供多少线索。因为该计划不必在每次调查时都要求法庭颁发单独许可。
美国法律专家史蒂芬·维拉德克说,即使知道了外国情报监视法庭一共提出过多少数据要求,可能也
“只是极为抽象地”为人们提供一个视角。“除了这行活动已经多么普遍之外,我不认为我们能了解得更多。”
外国情报监视法庭位于华盛顿市区,由首席大法官小约翰·G·罗伯茨任命的11名联邦法官组成,他们很少拒绝政府提出的信息要求。2012年,在它收到的1789个政府要求中,除一项被收回之外,法庭批准了其他全部要求。
2008年,该法庭驳回了一家技术公司的起诉,该公司称,一项政府对外国用户信息的数据要求太过广泛,超出了宪法允许的范围。
(来源:中国日报网 信莲 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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