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委员热议新型城镇化

作者:吴强华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2013-03-11 1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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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应更加有效地维护好、实现好农民土地权益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是保障农民的财产权益。而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保障,关乎新型城镇化的质量。

全国人大代表辜胜阻说,人的城镇化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要人”——人必须是真正城镇化了的人,成为代表委员的普遍共识,更成为衡量城镇化质量的核心标准。

关于如何“要人”,代表委员们建议,应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以及加快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多方面入手,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3月7日下午,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刘凡委员代表民革中央作大会发言时指出,要以土地制度改革为重点,给农业转移人口吃“定心丸”。他建议,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享有可转让与可收益权;解决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逐渐完善农民的宅基地和住房产权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带着确权后的宅基地指标,置换城镇的经济适用房,并将他们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

钱学明委员建议,城镇化进程中做好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除了提高土地补偿标准外,还应从三方面入手:征地前,政府要做好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城镇规划控制区内农民的正当住房需求,保障农民的生存发展权;征地中,要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出路,如规划建设商业门面,以优惠的价格出售给被征地农民;征地后,要对被征地农民进行职业培训,让他们掌握生存技能,实现就业,真正融入城市。

张桂华代表指出,被征地农民普遍存在年龄偏高、学历偏低、技能缺乏的问题,再就业困难,常常上岗又下岗,国家应将被征地农民社保纳入国家“总盘子”,建立统一的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生活。

辜胜阻代表建议,要就地城镇化,鼓励离家去东南沿海务工的农民工回流。目前,要重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的“半城镇化”问题,防止城镇化变成房地产化,防止转移到城镇的农民工,被过高房价和高房租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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