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出租车司机因人民币55元意图杀人 被判3年

作者:王丹 来源:中国网
2014-11-24 15:12:14

  中国网11月24日讯 据韩国《中央日报》11月23日消息,韩国出租车司机申某因1万韩元(约合人民币55元)的酒钱付账问题,与朋友发生争执,并意图杀人。对此,法院判处其3年有期徒刑。申某据此提出了上诉,首尔高级法院第3刑事部维持了原判。

  今年6月10日,出租车司机申某和其平时关系友好的朋友白某等一起到一个酒馆喝酒。当天白某支付了酒钱。几天后,白某发短信给申某等人,要求按照人数平摊酒钱,让他们把钱汇到自己的账户里。针对白某要求汇款3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65元)的短信,申某回复说:“不是3万韩元,2万韩元就够了”。二人因此起了言语冲突,白某向申某发送了辱骂性的短信。

  被此激怒的申某由此产生了杀害白某的想法。18日当天上午10点左右,白某到自己工作的出租车公司递交了辞呈。在回家的路上,他买了长38cm的凶器。

  申某在去见白某之前,打电话给警察说,自己可能要杀人,并告诉了警察自己的所在地。当平时认识的酒馆老板问其“有什么事”时,申某回答说:“今天要杀一认识的朋友,我也会死”,还向酒馆老板展示了自己插在腰间的凶器。

  申某把白某带到了一个人迹稀少的地方,用凶器刺了一下白某,想要杀死他,由于白某的激烈反抗而没有得逞。之后,申某迅速地把白某送到了医院,并投案自首。

  对此,一审判决认为,“申某因酒钱付账问题与人发生冲突,并事先准备凶器意图杀人,虽杀人未遂,但性质相当不好”,“差点就剥夺了一个人宝贵的生”,对此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申某对此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实习编译: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