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依法治国目标是全民守法 人人在法律内依法行事

作者:张艳玲 来源:中国网
2014-10-16 14:31:54

  中国网10月16日讯(记者张艳玲)将于本月20日至23日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可谓万众瞩目。本次会议确定的主题是依法治国。那么什么是依法治国?如何实现依法治国呢?对此,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田小穹认为,依法治国首先要有完善的法律体系,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就是所有的人都要在法律体系内依法行事,甚至是全民守法。依法治国的最终目标是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田小穹说,依法治国是国家现代化的要求,是为顺应世界文明发展趋势。依法治国是在完善的法律体系下,依法从事,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治国不是任何人置身法律制度之外甚至凌驾于法律制度之上治理别人,而是所有人都在法律制度内,明确相互关系,相互制约,依法行事,尤其要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依法监督,甚至全民守法。

  依法治国要有完善法律体系

  田小穹认为,要实现依法治国,首先要建立和完善法律体系。这些体系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通过几十年的立法工作,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自成体系、有中国特色的法律规范体系。这套体系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完备。但是,相比之下,保障这些法律规范得到高效实施的实施体系、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本身更需要完善和完备。法制建设工作应该相应转移,从单纯的法律规范体系建立向保障法律规范的全民实施以达到法治状况过渡。

  他表示,要实现依法治国,还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这不是说党大于法,党的领导不是党凌驾于法律或法律制度之上,不是替代政府,而是发挥执政党的作用,通过共产党员在政府、人大中的多数人地位尤其领导人地位及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依法治国中主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去理解法律,执行法律。

  依法治国具体目标是全民守法

  “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依法治国的最终目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依法治国的具体目标。

  田小穹解释,科学立法是为了有法可依。我们过去强调的是有法,因为一段历史时期我们确实没有什么法,先追求从无到有勉强可用是应该的。现在应更多强调可依。因为现在实际法不少了,可以说已经成体系了,立法工作重点应该从无中生有向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转移。

  科学立法就是按照立法学和立法科学理论来发现、认识、认可、确定自然法。我国立法要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立,否则立的法可能是科学的,却是不可依的。外国法学理论不能直接拿来指导我国立法。另外,立法要认识、尊重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立出的法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否则立出的发可能得不到执行,势必会浪费立法资源,损害法律尊严。因此,未来的报告中应该刻意提一句,要大力加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有三种理解。第一种,全民守法是结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途径。第二种,全民守法是途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结果。第三种,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是结果。当然第三种结果最好的。

  全民守法也可以理解为全民执法

  田小穹说,全民守法包括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治国全民有责,不同的人责任不同,执法者、司法者应该首先守法,要承担依法治国的责任。这是法治的底线,也是依法治国首先要保障的。全民守法也可以理解为全民执法,这不是说要每个人都去执法,而是要那些代表人民的人执法,要建立切实可靠的制度保障这些人执法。要明确这些人的执法权高于任何人的执法权。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能依靠自觉,还要依靠‘违法必究’。一般民众违法是有人究的,执法者、司法者违法谁来究,怎样究?现行法律虽有规定,但因执法不严,导致违法者没有得到追究。‘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重点在于严厉追究那些不严格执法的人,这需要“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这个体系不还要完备、高效、有力。”田小穹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