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参考消息》报道,8月9日是尼克松因“水门事件”辞去美国总统职务40周年。美国《外交》双月刊网站在纪念日前夕推出《消失中的政变》一书书摘,回顾了当年尼克松企图政变的历史片段
【美国《外交》双月刊网站8月6日文章】题:保住政权副题:如何防止政变(作者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兼职教授伊万·珀金斯)
随着水门危机于1973年末逐步升级,华盛顿各处流言四起。有传闻称,理查德·尼克松总统或许会要求军队向他提供支持。数年后,时任海军参谋长的美国海军上将埃尔莫·朱姆沃尔特回忆起尼克松与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成员在1973年12月进行的一次晤谈。朱姆沃尔特说,尼克松先是开始了一段有关“东方自由制度令我们所有人感到筋疲力尽”的漫无目的的讲话。但他接下来提出的建议却令人震惊。这位总统宣布说:“我们在场的这些绅士肩负着最后的希望,面对着做出抵抗的最后机会。”
朱姆沃尔特回忆说:“这位总司令是在试图判断如果他做出违反宪法的举动,高级军官可能将做何反应……他是在试图查明,在紧急关头,是否将有人会支持他继续掌权。”
没有一位军队指挥官对此做出回应。此次晤谈后,朱姆沃尔特与陆军参谋长克赖顿·艾布拉姆斯相互交换了意见。艾布拉姆斯表示自己会装作上述插曲从未发生过。如果朱姆沃尔特的描述是正确的,尼克松当时是在试探军队的高级军官们是否会支持他发动一场反对国会的政变。但尼克松的希望立刻就破灭了。
长期以来,政治学家一直认为,发生政变的概率是随军队职业化而变化的。其推论是,无政变国家的军队深深地致力于保护宪法规范。但如果仔细研究历史记录,会得出不同的结论:稳定并非公民道德的产物,而是法治的产物。公正的司法体系削弱了个人的忠诚,令策划大规模的犯罪计划变得困难得多。没有人可以在没有可信赖的同伴的情况下进行政变,在现代民主国家中,缺乏此类忠诚。
国家向有秩序政治转变
要准确找到预防政变的因素,就必须先详细列举哪些国家加入了“无政变区”———通过避免暴力颠覆行动至少50年以上。
在1901年至1960年之间,许多国家发生过政变。政变以军事政变、宫廷阴谋和街头革命等形式出现。有些政变给现行秩序造成了严重威胁,但最终失败了。其他政变是行政权的急剧扩张,符合宪法的领导人借助政变强制拓宽其权力范围,正如希特勒1939年在德国所做的那样。
在1961年至2010年之间,无政变区得到扩张,又有18个国家加入。这一集团不久将变得更大。最新加入的成员法国于2011年超过了50年时限。半个世纪前,法国将军于1961年在阿尔及利亚发动政变。
什么能解释诸多国家向有秩序的政治转变呢?大多数政治学家接受了这一标准理论:因为在无政变国家,职业化的军官将文职统治和宪政的价值观内在化了。军事历史学家路易斯·史密斯写道:“文职统治的主要因素在于以下事实,即军队从未表现出任何要夺取美国第一权力的野心,以及要压制我们所有公民在法律规定下的伟大的自由价值观的野心。参军时,美国人没有因为成为士兵而抛弃其公民身份。听从权威以及遵守法律的习惯保留下来。”其他著名学者提供了类似的理论阐述,亨廷顿在《士兵与国家》一书中写道,“军官军团中的职业态度和行为”确保了文职统治。
独立司法纠正权力滥用
国家并非通过改变其军队而加入无政变区,而是通过改变诱因。通常支持政变的网络是以家庭、帮派和施恩关系等纽带为基础的———这些联系超越了对虚弱的国家的忠诚。当(集团)忠诚很坚定时,同一集团的成员可以安全地建议、商讨和策划新的犯罪计划。即使集团内部的多数人反对政变提议,没有人会被出卖。
但在缺乏紧密关系的团体中,迈过门槛进入犯罪阴谋变得充满了危险。正如尼克松在“水门事件”后经历的,遵从法治的高级军官甚至不能在不保持否认的情况下暗示政变。仅仅提及这样的阴谋都已经冒着很大风险了,因此这一概念有效地从国家政治生活中消失了。
当然,所有这一切都取决于独立的司法体系的存在。独立的司法体系系统性地让国家经受法律审查———纠正权力滥用,让腐败最小化,以及以客观的方式解决争端。当法律在个人中间调解关系时,人们对个人忠诚和相互协助的需求减弱。当法律做不到时,特殊集团的成员只有通过其个人网络才可以确保其权利。
在历史上,法治向来与长期稳定紧密相关。在文艺复兴时期的威尼斯,所有公民,不论地位高低,都遵从一套统一的、可信任的、公正的法典。而在英国,到18世纪中期,法律体系变得非常公正。在此之后,从未发生过政变。
一旦国家有可靠的法律体系,腐败也骤然减少。总部设在柏林的智库“透明国际”每年根据分析人士和商界人士眼中的各国公共部门的腐败情况来给各国排名。22个自1961年至2010年没有经历过政变的国家,在2008年的腐败排名中,绝大多数都属程度最轻的。可见腐败和政变之间的联系也很紧密。
法治社会也不鼓励革命
正如法治不鼓励军事政变一样,它也不鼓励革命。像任何其他政变策划者一样,街头革命者也必须吸引追随者。但只有在为了反对真正邪恶的政权、牺牲自身安全时,他们才看起来像英雄———并且刺激效仿者。比如,2011年突尼斯人和埃及人聚集起来,结束了长达数十年的独裁政权。
遵从法治的政府首先通常不会激发这样的愤怒之情。相反,它们会令预期发生的革命看起来很危险。在已确立的民主国家,与暴动起义最相近的是城市暴乱,比如1992年在洛杉矶和2005年在巴黎发生的。这些情节中有许多都涉及少数民族中的相对贫穷的成员,他们因司法体系中的系统性偏见而感到愤愤不平。尽管暴乱者令城市暂时无法管理,可是他们没有机会推翻政府,部分因为普通群众和国家安全部门不像他们一样愤懑不平。
大规模革命不可能在法治社会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是:没有平民能够有效地挑战政治与军事结合的国家权力机构的巨大权力,不论他们有多么愤怒或好斗。正如列宁的名言:“在没有得到部分武装力量的支持的情况下,任何大规模革命不可能取得胜利。”只要国家是统一的,它几乎总是可以遏制住社会动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