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娘”与他人同居怀孕9月 犯重婚罪获刑

作者:胡丰盛 来源:中新网
2014-08-06 00:00:00

  中新网丽水8月6日电(记者 胡丰盛)先是与福建建瓯一名男子领了结婚证,后找借口逃回家乡越南,同年又通过中介嫁给浙江遂昌一名男子,幷且怀了孕。近日,涉嫌重婚罪的外籍女子陈氏在遂昌法院公开受审。

  福建男子陈某38岁了还没结婚,娶妻一直是他的心病。听朋友说,像他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花点中介费,去国外“买”一个新娘回来。

  陈某心动了。2013年5月,陈某经过境外一家婚姻中介的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十六岁的陈氏。前前后后花费40000多元,陈某将陈氏带回了福建建瓯幷领了结婚证。

  2013年11月,陈氏对陈某说,家里人生病,想回去看看。陈某想来也有道理,便同意了。陈氏回到老家,以婆婆对她不好为借口,一直不回来。天高老婆远,陈某也十分无奈,只能和陈氏通过电话、微信聊聊天。

  2014年初,陈某通过微信看到陈氏的一张照片,上面出现“遂昌”这一地名。陈某心里疑云大起,马上拨通了妻子的电话。电话中,妻子承认,自己现在在遂昌。

  陈某立马驱车来到遂昌,终于在3月份找到了陈氏,幷得知,老婆在没和自己离婚的情况下于2013年11月28日与遂昌男子张某领了证,幷且已经怀孕。

  人财两空、羞愤交加的陈某报了警。

  归案后,陈氏如实供述了自己重婚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陈氏在中国有配偶且尚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应当以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某专程带着父亲、姐姐,一家人从建瓯驱车到遂昌,准备参加庭审旁听,希望法律能给他一个说法。

  8月5日,陈氏在遂昌的婆婆的陪同下,出席庭审。22岁的身材娇小,相貌可爱,扎着长长的马尾辫,颇有几分邻家女孩的感觉。陈某挺着一个大肚子,她怀孕已经9个月,即将临盆。

  遂昌法院审理后,综合考量该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陈氏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以重婚罪当庭判处陈氏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

  “我快有宝宝了,我也不想在宝宝最需要妈妈的时候离开他,我希望法庭能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法庭上,陈氏陈述说。

  庭审结束后,陈某仍然眉头紧锁,他要和陈氏离婚,但是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