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约有38%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出口企业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直接损失总额仍高居600亿美元以上。”7月29日,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室副主任陆春明在发布会上说。
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2013年度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的问卷调查。调查随机抽取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48家出口企业。根据结果推算,2013年我国出口贸易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直接损失约662亿美元,比2012年减少23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3%,比2012年下降0.34个百分点;企业新增成本242.5亿美元,比2012年下降17.1亿美元。
陆春明说,调查表明,对中国企业出口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排在前五位的是美国、欧盟、日本、加拿大和拉美,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1.9%、29.2%、9.3%、3.7%和2.7%。而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行业排在前五位的是机电仪器、纺织鞋帽、化矿金属、农产品和食品、玩具家具,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41.7%、23.9%、18.1%、6.6%、4.6%。
同时抽样显示,主要贸易伙伴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标签和标志要求、工业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包装及材料的要求等五个方面;影响农产品和食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微生物指标要求、食品标签要求以及加工厂、仓库注册要求等五个方面。
陆春明表示:“我国企业对于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信息综合服务有强烈的需求。出口企业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问题上普遍表现得更为积极、主动。‘加强管理、自主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成为企业在遇到国外技术措施或技术要求限制时的首选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