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7月13日讯 据日本NHK网站7月12日报道,日本政府为了实施特定秘密保护法案,今日提出了特定秘密的指定及撤销的统一标准,并给予“独立公文书管理监(核查机密认定是否正确的机构)”撤销指定的权限,若独立公文书管理监认为指定有误便可撤销。
其中充分考虑到媒体报道及取材的自由度问题,规定 “不夸大解释规定内容,将最小量信息在所需最短时间内指定为特定秘密。”并且,特定秘密所指定的对象具体有:自卫队收集警戒监视所的情报、再不对外国政府公开为前提所获得的情报及暗号、还有通过无线电卫星等收集到的情报等等。政府还将对掌握特定秘密的公务员进行“适应性测试”,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谨慎筛选所调查对象的思想信仰,政治活动,工作情况等各方面内容。
此外,“情报保全监察室”和“独立公文书管理监” 设于内阁府,都是监视特定秘密指定工作的高度独立的机关。由于这些机构将会实施对特定秘密的制定以及撤销等工作,所以政府将给予机构负责人可以调用含有特定秘密的资料以及实地考察的权限。并且,若判定某特定机密有误,机构不仅拥有修改权限,可以及时撤销指定,还设有举报窗口,便于民众监督。
由专家学者所组建的“情报保全咨询会” 将于下周的7月17日召开。政府将在次会议上公布草案,并于今年秋天将统一标准提交阁议进行表决。(实习编译:张睿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