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美国遣返中国贪官流程如何精简

来源:央视新闻
2015-04-13 16:32:14

中国日报网4月13日电 据央视报道,近日,中国公安部与美国国土安全部举行首次部级会晤。双方一致同意,对于追逃追赃与遣返合作,任何一方都不会为逃犯提供庇护,将在各自法律范围内,努力将其实施遣返。美方积极支持中方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和公安部“猎狐2015”专项行动。在美方4月11日发表的声明中,美方同意精简遣返收到最终递解令的中国公民的流程。

专家:美方可能精简哪部分流程?

目前美方还没有透露精简流程的具体内容。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解读,哪部分遣返流程可能会在美方考虑名单之内。

1、为引渡追赃提供专项通道

中美可能会达成协议建立专项外交通道,使得引渡追赃能够简化手续。

2、取消贪官引渡政治壁垒

美方可能会在贪官引渡中取消冷战时期形成的政治壁垒。此前的所谓政治避难过程非常复杂,涉及到两国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区别。

3、追赃比例或有提高

外逃贪官和经济犯罪人员的额引渡成本可能会大大的降低,直接体现在我们追回赃款的比例可能会有所提升。这个对我们很重要,要把钱拿回来,拿回来多大的比例。

海外追逃的难度就在于要跨境去到另一个法律主体国家或地区,追捕嫌疑人,因此就需要相关国家的协助和配合。目前,中国警方海外追逃的主要方式有四种:一是引渡,二是遣返,三是异地追诉,四是劝返。

贪官们都逃到哪些国家?

据统计,目前,澳大利亚、美国和加拿大是中国贪官外逃最多的三个国家。而他们之所以选择这些国家,有三个原因:

1、这些国家都是传统移民国家,外逃贪官及其家属容易获得合法身份;

2、这些国家金融系统发达,贪官们的非法所得容易“洗白”。

3、这些国家和中国之间并未签署双边引渡协定,即便被发现行踪也容易“赖”下去。

美国此前11年内仅向中国遣返两名贪官

来自外交部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1月,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其中29项已经生效,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46项已经生效。但难点是,像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这些被舆论称为排名靠前的我国贪官藏匿地,由于没有签订引渡条约和司法制度上的差异,鲜见贪官引渡回国的案例。以美国为例,有媒体报道,自2004年以来,美国在11年间仅向中国遣返过两名贪官。其中一人是原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

不过就在今年2月,逃往美国的一对中国贪官“夫妇”:前中储粮周口直属仓库主任乔建军及其前妻赵世兰,遭到美国联邦当局起诉。目前,乔建军在逃。赵世兰在3月20日,在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市一家联邦法庭第二次出庭。3月23日,赵世兰得以暂时解除拘押状态,回家候审,后续将在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联邦法庭接受司法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