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河北将严打坑农害农质量违法行为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7-02-28 14: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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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0日,省质监局印发《2017年农资专项执法打假工作方案》,决定3月1日启动农资执法打假“质检利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作出积极贡献。3月1日至3月31日、9月1日至9月30日为农资打假春季、秋季集中行动月。

  方案提出,将加强“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组织开展,强化质监农资技术服务。继续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行动,发挥质监检测技术优势,利用快速检测设备,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开展现场抽样检测,为农民提供免费服务。组织专家、技术人员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发放宣传材料,大力宣传识假辨假知识、名优企业和质量承诺企业。通过农民咨询和举报扩大案源,并建立12365农资案件举报、受理、处置、反馈的快速通道。

  加强农资执法检查,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工作。各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人员对农资生产企业进行明查暗访,结合日常监管、抽样检测、投诉举报等活动搜集的案源,在辖区内统一组织规模大、声势大、影响大的农资案件查处行动,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质量违法行为。突出春耕秋种季节,以化肥、农机及其配件等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3C认证为执法检查重点,重点检查无证生产、无标准或不按标准生产、未经检验合格出厂、伪造厂名厂址、冒用质量标识认证标志、虚标有效含量、标识标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加强区域集中整治工作,促进质量共治。摸清辖区内农资产品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底数,按照“继续整治一批、新确定一批、回头看一批”分类开展,融合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要求,完善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将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帮扶与检查相结合、整治与提升相结合,通过约谈、稽查建议书等方式,促进区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实现“两升两降”(企业取证数、抽查合格率上升,投诉举报数、违法案件数下降)。

  加强电商领域农资打假,促进农村电商规范发展。探索电子商务产品打假机制,加大对辖区有网络销售农资行为企业的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按照“风险监测、网上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原则,对不合格农资电商产品追溯生产源头,及时上报并通报违法企业属地质监(市场监督)部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

  方案提出,健全农资打假工作机制。健全农资案源搜集摸排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线索,对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进行追溯,切实落实源头查处。建立农资执法打假责任清单制度,把农资大案要案上报情况列入工作考核。

  强化案件查办。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对于大案要案、地方保护严重的案件,采取挂牌督办、联合办案等形式,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积极开展联合打击行动,主动与司法机关紧密配合,加大违法案件移送和协查力度,选择重点案件进行督办。

  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严格执法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相关规定,落实执法办案主体责任。在执法抽样过程中,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现场抽样;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大对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促进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做好案件移送,所有案件录入“两法衔接”平台。各地做好案件督导、案卷评查工作。

  对新闻媒体曝光、农民投诉、企业举报的农资案件,追根溯源,坚决打掉违法生产源头。鼓励农资生产企业经营主体开展质量承诺,加快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打假工作体系。加大对农资打假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报道典型经验等形式,震慑违法行为。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群众质量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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