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李冬寒)2月22日,燕赵都市报记者从保定市公安局相关部门及河北省保定监狱了解到,网上传播的“保定省监狱逃跑十余名罪犯”的消息为谣言,不可信。
22日,保定一些自媒体平台以及个人朋友圈,疯传一条“保定省监狱逃跑十余名罪犯”的信息。很多市民以及网友对此很恐慌,纷纷联系本报求证。
燕赵都市报记者随后和保定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联系证实,此消息为假消息,不可信。
随后,燕赵都市报记者还采访到河北省保定监狱一名相关负责人,他说,该狱目前一切正常,没有发生犯人逃跑的事件,请市民们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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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谣言需承担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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