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跃进一审被判死缓

2025年6月23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受贿案,对被告人刘跃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刘跃进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刘跃进一审被判死缓

来源:中国日报网微信公众号 2025-06-23 17:40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2025年6月23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受贿案, 对被告人刘跃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刘跃进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2年至2020年,被告人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融资借款等方面提供帮助, 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亿余元。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跃进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韩丰

审核:邵冰琦 富文佳

推荐阅读

伊朗:向以色列发起“真实承诺-3”第21轮打击

以军称袭击伊朗6个机场,伊空军作战能力陷入瘫痪 伊外长:继续铀浓缩活动是伊朗红线

抗战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总体安排,明日发布

中国日报网独家栏目:新闻早点

 


更多精彩请关注:中国日报网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旭泉】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