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曲凤杰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尽管人民币在中国与RCEP成员国的跨境支付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使用,但是目前RCEP成员之间的结算和支付主要还是美元,RCEP跨境清算仍主要依托SWIFT系统。日本、韩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对人民币的接受度很低,东盟国家受美国的影响也比较大,“经济靠中国、安全靠美国”的情况仍然存在。人民币区域化仍然任重道远。
首先,与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相比,RCEP在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方面作用有待增强。RCEP很多成员已经签署了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协定。CPTPP成员与RCEP成员有较大重叠,在RCEP成员中,除了7个已经签署CPTPP外,东盟和其他成员,如中国和韩国,日本和新加坡,日本和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等都签署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由于CPTPP规则对区域内供应链的较强保护,这导致RCEP中非CPTPP成员处于不利地位,面临产业链供应链转移风险。此外,RCEP目前的协定内容主要涉及贸易、投资以及贸易投资便利化等传统议题,涉及深层次一体化的议题较少,对区域货币一体化的影响更是间接的,基本上没有涉及货币金融合作,更不包括计价、支付及贸易结算货币的内容。
其次,日元在东盟国家比人民币具有优势,尤其是在中美对抗加剧的情况下,日元的优势地位可能会进一步增强。日元作为外汇储备货币的量高于人民币,人民币在全球外汇储备中的货币量相当于日元货币量的40%左右,而且日元长期作为全球第四大支付货币,只是在近年人民币国际支付额才呈赶超态势。日本、美国分别是东盟第二、三大贸易伙伴,日本与东盟经贸合作不断深化。日本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等5个东盟国家签订了货币互换协议。日本还是东盟国家最终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在全球产业链尤其是在亚洲区域产业链中居领导地位,这也加强了日元在东盟国家贸易结算中的优势地位。
第三,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金融开放程度以及金融自由化程度尚不足以支撑人民币广泛的国际使用。尽管中国债券市场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但是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还不成熟,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规模还比较小。中国资本账户也只实现了有限开放,人民币还不是可自由兑换货币,境外人民币存量有限,人民币作为第三方货币在跨境结算和支付中使用的条件尚不具备。
在RCEP下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可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第一,推动RCEP规则真正落地生效并加快升级,建设高标准自由贸易区。具体措施包括:1.针对专业服务、经济技术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等制定实施细则;2.尽快修订现行法律法规以落实RCEP文本要求;3.联合日本、韩国等发达经济体共同策划项目,为区内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4.加快研究和推动升级版RCEP,向高标准自由贸易协定看齐。
第二,深化与RCEP其他成员的互补合作,提升中国在区域产业链价值链中的位势。深化中日韩在汽车、机械、电子等制造领域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合作。吸引日韩企业到我国来投资,用好已经有的中日、中韩产业园等平台。充分发挥我国数字经济的优势,加强与东盟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的合作。加强与新加坡在电子、机械制造、生物医药以及绿色发展等领域的合作。
第三,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硬联通和制度规则的软联通,优化人民币国际使用的环境。加快RCEP成员的地区人民币跨境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和完善人民币跨境流出、境外流转、跨境回流渠道。进一步开放资本市场,增加境外机构和个人人民币金融资产投资渠道,畅通人民币跨境回流渠道。要在提高人民币国际使用便利程度和风险防范之间寻求平衡。
最后,加强与RCEP其他成员尤其是东盟国家的货币和金融合作,争取达成合作协议。美国滥用制裁,把SWIFT作为工具让更多的国家深刻认识到美元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的风险。当前美国强力加息,各国深受美元流动性不足之苦,这加大了各国寻找替代方案的动力。由于RCEP成员在发展水平、政治和经济制度、价值观等方面差异较大,全面达成货币合作的难度很大,因此,中国可以加强与东盟国家的合作,并对其他成员持开放态度。积极推动建立和完善亚洲版货币金融合作机制,合作内容可以涉及亚洲货币基金、亚洲区域性金融组织建设、亚洲债券市场、双多边货币互换网络、货币和汇率政策协调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