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文斌再谈福岛核污水排海:日方应负起六个义务

汪文斌强调,中方再次敦促日方正视国际社会和本国民众的合理关切,以符合国际义务、国际安全标准和国际良好实践的安全方式处理核污染水,包括充分研究论证排海以外的其他处置方案,避免将不可预测的风险转嫁给国际社会。

汪文斌再谈福岛核污水排海:日方应负起六个义务

2023-04-11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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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1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国新冠)据报道,近日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组织“日本福岛核电站污水对策团”访问日本,并向日本社会表明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深感担忧的立场。不少日本民众也举行了抗议集会,反对日本政府推进核污染水排海计划,表示有关做法将给日本及全世界人民造成健康上的隐患。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1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应询表示,中方已注意到有关报道,并已多次对日本政府决定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表达严重关切和反对。

汪文斌指出,福岛核污染水直接与福岛核事故中熔化的反应堆堆芯接触,含有60多种放射性核素,很多核素尚无有效的处理技术,部分长寿命核素可能随洋流扩散并形成生物富集效应,将额外增加环境中的放射性核素总量,给海洋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可预测的危害。根据一般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规定,日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避免环境污染,有义务通知并与可能受影响的国家充分协商,有义务评估和监测环境影响,有义务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危险最小化,有义务保障信息透明,有义务开展国际合作。但日方试图拿各种借口推卸责任、逃避义务,在未充分研究论证各种处置方案的情况下,仅出于一己私利就决定将核污染水向海洋一排了之,这是将风险转嫁给其他国家和全人类,是极不负责任的。

汪文斌强调,中方再次敦促日方正视国际社会和本国民众的合理关切,以符合国际义务、国际安全标准和国际良好实践的安全方式处理核污染水,包括充分研究论证排海以外的其他处置方案,避免将不可预测的风险转嫁给国际社会。在同周边邻国等利益攸关方和有关国际机构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前,日方不得擅自启动核污染水排海。

(国新冠)

【责任编辑:董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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