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媒体的多重标准

来源:新华网
2016-01-21 10:04:11

  新加坡联合早报网21日发表研究中东政治问题的剑桥大学政治与国际研究系博士生张楚楚撰写的题为《西方媒体的多重标准》的文章。文章说,2015年12月31日跨年夜,上千名醉汉有组织地前往德国科隆市火车站附近,侮辱女性,意在劫财劫色;同时汉堡、斯图加特等地也出现小规模性骚扰事件,引起一片惊悸。但更令人错愕的是,此次德国媒体竟然对此事“集体噤声”。事发多日后,直到“科隆案”在社交网络上炸开了锅,惹来众怒,才见诸报端。

  在一向高度关注妇女权益保护的德国,媒体为何会集体对蓄意策划的性侵事件三缄其口,意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原因就在于,此案的主角为敏感人群——“具有阿拉伯人长相的青年男子”。

  乍看之下,西方主流媒体包庇少数族裔犯罪,似乎有些匪夷所思。这一切还要从西方新闻媒体与族裔关系说起。

  西方报刊萌发于“新航路开辟”时代。15世纪中期德国人开始以金属活字印刷术印刷、发行报纸后,哥伦布航海等欧洲人对“欧洲之外世界”的探索,一度成为报刊的重点报道内容。随后,随着殖民时代的来临,欧洲裔与其他族裔不平等交往中产生强烈的“自我优越感”,欧洲及其殖民地报刊上也就越发带有“种族歧视”的色彩。

  20世纪下半叶,民族解放运动高涨,西方国家内部种族平等运动的开展,关于媒体道德的讨论日益增多,平面媒体、电视媒体,乃至后来出现的网络媒体中的“显性歧视”日益减少,但由于后殖民时代西方国家内部本土人与外来移民之间矛盾日益尖锐,排外情绪广泛存在,迎合主流社会心理的大众媒体,在新闻报道中不乏“隐性歧视”色彩。

  具体说来,这种歧视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首先,是将移民、族裔问题作为新闻报道的热门话题。1974年,保尔-哈特曼与另两位学者在《种族主义与大众传媒》一书中,曾对当时英国的新闻报道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其中18.8%的内容是移民话题,为新闻媒体的最热点话题;仅次于它的是“族裔关系”问题,占据报道量的18.6%;再者是犯罪话题,占据9.0%;而“最不重要话题”乃是住房、教育、医疗,所占比重竟不到3.4%。

  其次,采用某些常用词给少数族裔做“一般化概括”。荷兰话语语言学家特恩·冯·迪基克曾对1985年至1986年荷兰媒体上的1700多条标题做出归类发现,大多数关于“少数族裔”的新闻标题,总会同时出现“驱逐”“逮捕”“约束”“抗议”“问题”“非法”等特定词汇。

  再者,采用双重标准,淡化白人犯罪。去年3月,有两起抢劫事件在爱荷华大学校园里发生,其作案嫌犯分别是一个白人团伙和一个黑人团伙。对于这两个几乎一样的事件,Thegazette.com新闻网站竟作出“区别对待”,在报道白人抢劫案时采用“3名艾奥瓦大学摔跤手被捕”,为黑色粗体标题,只在副标题中提及“抢劫指控未决”;而报道黑人抢劫案的大标题却是“科尔维尔抢劫调查,4人被捕”。不仅如此,该网站与其它几家媒体在报道黑人抢劫案时,上传的照片为警方拍摄的“嫌犯照”,相片上4人灰头土脸,十分狼狈。但在报道白人抢劫案时采用的照片是在摔跤队中的照片,3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看上去更像是“不良少年”。

  最后,列举少数族裔的人数与增速,并表达对这种趋势的担忧。我们在不少西方媒体上,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个“程式化”句型:“当前,阿拉伯移民已经占到我国人口的百分之几,面对与日俱增的移民,我们面临的挑战是……”

  久而久之,在此种独特的报道方式影响下,人们逐渐形成如下印象:“少数族裔更加具有暴力倾向,而且欧美少数族裔的人口在不断膨胀,给主流民族带来威胁”。其后果是西方社会“少数族裔恐慌症”,特别是“伊斯兰恐慌症”与“黑人恐惧症”的加剧。有数据显示,奥地利最受欢迎刊物——《皇冠报》和《每日汇总》的读者中,有将近一半惧怕其他族裔。

  政治正确以明哲保身

  然而,近年来,随着全球恐怖主义急速泛滥、并对欧美本土安全构成空前威胁,移民沉疴与难民难题持续发酵,越来越多的西方媒体开始有意绕开“少数族裔犯罪”,特别是“阿拉伯裔犯罪”“穆斯林犯罪”问题。这既是为了淡化阿拉伯人与西方主流社会的矛盾,亦有“明哲保身”、避免因言语触怒极端主义者而遭遇“定点清除”的考量。

  日前德国媒体对科隆案的集体沉默并非新鲜事。早几个月,曾有人爆料,一名7岁女孩在德国一个公园遭遇一名北非裔移民强奸。同时,德国黑森州一个移民集中营出现了强奸妇女与儿童的行为。然而,这些事件均未得到媒体关注。

  除了德国,其他一些西方国家也出现了类似现象。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英媒这两年一直对1997年到2013年发生在北英格兰罗瑟勒姆区的1400名儿童性侵丑闻讳莫如深。据当事人口述,该案中的许多犯罪者有巴基斯坦血统。2013年,罗瑟勒姆区政府组织撰写的最新报告,对此事有过较详细的描述,引起民间的广泛关注。

  德国电视二台总编辑伊娜·勒兹·薇德曼, 曾公开谈及自己为何不愿制作少数族裔犯罪题材的节目:“我们不愿意火上浇油,让不良情绪蔓延”,这番话代表了时下相当一部分西方媒体人的心态。

  诚然,传统上过度报道、甚至夸大少数族裔犯罪倾向的做法负效应明显,极易加剧社会撕裂,但“知而不言”亦非明智之举。一方面,在科技发达、信息来源多样的今天,主流媒体一致封锁的信息也能够凭借“面簿”“推特”等社交媒体迅速传播出去,“不说就当没发生”的算盘恐怕难以实现,弄不好还会让深感遭遇“逆向歧视”的主流群体强势反弹。另一方面,如果是为了避免激怒少数极端分子,就对一切涉及所谓“敏感群体”的犯罪事件装聋作哑、“自我阉割”,结果恐怕只能是亲者痛、仇者快,助长极端主义势力的气焰,对反恐事业并无益处。

  笔者认为,关于少数族裔犯罪问题,关键并不在于“说还是不说”的问题,而是在于“怎么说”“是否公正地说”的问题。西方主流媒体过去与现在所犯的同样错误,就在于“多重标准,任性报道”。其实,无论少数族裔还是主体民族犯罪,都应当据实报道,而不应当添油加醋或包庇隐瞒。只有还原事实真相,坚守住“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原则,新闻自由这一立法、行政、司法之外的“第四权”方能不失公信力,真正满足民众知情权,最大限度发挥应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