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克隆号”冒充海外好友骗钱

作者:郭琳琳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7-06-27 11:14:41

“帮我联系一下航空公司的杨经理,问一下我预定的机票预留好了没有?”类似这样的求助信息近日时常出现在“朋友”发来的微博私信聊天中,而发信息的并非真正的微博好友,而是一种来自骗子的克隆号。头像一致,昵称略微改动,这样的账号让很多人险些上当。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被骗子克隆的微博账号多生活在海外,且骗术十分相似。对此,微博客服提示,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及时举报。

留学生账户被“克隆”

阿宁(化名)是美国一位留学生,最近遭遇了微博克隆号的侵扰。克隆号用了和阿宁的微博一样的头像,只在阿宁的微博名字前加了一个小横杠。

阿宁对北青报记者称,这个克隆微博号给他的微博好友发私信称,自己在国外想要回国,要好友帮忙联系一个做机票销售的刘经理,询问机票是否出票,“差不多问了10个好朋友,还好我的朋友都没上当,而且及时提醒我了,后来和好友一起进行了举报。”

阿宁称,自己在美国的同班同学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我同学前几天发微博说看到有人弹钢琴,几天后就有骗子用微博名、头像都和我同学很像的微博账号给别人发微博私信说要借钱买钢琴,要转账两万多人民币。我同学的一个朋友真的上当了,好在骗子把转账的银行账号写错了,那位朋友打了两次款都失败,联系我同学后才发现被骗了。”

冒名行骗利用时间差

北青报记者搜索发现,近期在微博上有大量网友反映自己的账号被“克隆”,而这些被克隆的微博账号主人大都生活在海外。“(骗子)趁美国这边凌晨,中国国内是白天这种时间,跟我的好友说话。”阿宁表示,自己平时发微博时也会带定位,可能因此让克隆号有了可乘之机。而这些克隆号也常以询问机票是否预定成功为由,要求好友给某位“经理”打电话。北青报记者试图拨打几个微博克隆号发给受害者的电话,但均显示关机状态。

陈女士就是一名差点被“克隆号”蒙骗的微博用户。不久前,陈女士收到了自己好友“小阳”发来的微博私信。这个头像和姓名都模仿自小阳的微博先称自己在国外打不了国际长途,要求陈女士给一个国内的“杨经理”打电话询问机票是否预定成功。因为头像和好友一致,昵称差别不大,陈女士信以为真地给这位“杨经理”打了电话,“他说国际汇款有限额,只能用国内汇款”。

随后,陈女士又联系了“小阳”,“小阳”跟陈女士要了银行卡号,称已转给陈女士9000余元,并给陈女士发了“杨经理”的银行卡号,要陈女士先行垫付。但陈女士随后发现了异常,“她发消息催我,我觉得有点不对,后来问了我朋友,才发现这个号已经骗了好几个人了。”

近期出现大批克隆号

北青报记者电话联系了新浪微博的客服人员,客服称最近确实出现了大量的类似克隆号。

新浪微博客服提醒,遇到相关情况,用户应当及时进行举报,“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可直接在微博页面内进行举报。未完成真实身份验证的用户或者是非认证用户,根据人身权益纠纷的处理流程,可通过‘填写投诉通知函’的方式进行举报。”客服人员称,用户举报后,会有相关人员对账号进行处理。

一位新浪微博工作人员对北青报记者透露,目前微博也在探索相关的防范措施,包括通过粉丝亲密度来进行逐级甄别,“但也容易造成误伤,因为不知道这个号是不是普通人自己创建的小号。”工作人员称,目前新浪微博方面还是以用户自己举报为主。

律师认为涉嫌诈骗罪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常莎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行为人克隆他人头像诈骗他人好友钱财,其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260条规定,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平台方,常莎认为,微博作为提供服务的平台对于使用人在平台的注册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对使用人的注册进行必要的审查。(记者郭琳琳实习记者 张曜麟)